6月1日,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(huì )發(fā)布公告稱(chēng),對特定具有無(wú)線(xiàn)通訊功能的電子設備及其組件(調查編碼:337-TA-1284)作出337部分終裁:對本案行政法官于2022年5月3日作出的初裁(No.21)不予復審,即基于申請方撤回終止對列名被告芬蘭HMD Global Oy, Finland、美國HMD America, Inc., Miami, FL的調查。中國北京聯(lián)想集團、中國香港TCL Electronics Holdings Limited、中國廣東步步高電子等為列名被告。
來(lái)源:貿法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