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月22日,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(huì )發(fā)布公告稱(chēng),對特定具有納米結構的硅光伏電池片和組件及其下游產(chǎn)品(調查編碼:337-TA-1271)作出337部分終裁:終止本案對美國注冊專(zhuān)利號10,692,971的調查,并因此終止對列名被告中國江蘇常熟阿特斯陽(yáng)光電力科技有限公司、中國江蘇韓華新能源(啟東)有限公司、中國河南阿特斯光伏電力(洛陽(yáng))有限公司的調查。
來(lái)源:貿法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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